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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喂过几次,那狗就跟着他了……”
慕绍焱十来岁的时候才回到慕家。
在那之前,他养了一只狗。
不大的混血犬,完全看不出什么品种。
毛发是土黄色的,看着就不好看,很丑。
眼睛上面的毛还很长,导致圆圆的眼睛也总是遮住了大半,更看不出有什么讨人喜欢的地方了。
慕绍焱那时候自己都快饿死了,也并不是好心才喂这狗。
他只是心情不好,随手帮它赶走了欺负它的另外两只大狗。
但就那么几次,这狗就像是认定他是个好人似的,一直跟着他,跟到了家里。
贫民窟里比较乱,慕绍焱家里就一个体弱的女人和没长大的孩子,时不时就会有小偷徘徊在门外。
慕绍焱看这狗无处可去,勉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它是个看门的,有点用处,于是留下了。
平时有多的一口饭,也就顺手喂了——他以为他对这狗没感情。
后来,就在慕家的人找到他们母子的那天,这狗没了。
狗没的原因很简单,慕家的人是分两批来的。
一批要接母子俩回去,一批则是来“处理”
的。
很遗憾,怀着恶意的那一批冒充成第一批,哄骗了女人,还笑眯眯告诉慕绍焱,他可以带狗一起回去。
“但是这狗太脏了,我带到宠物店洗个澡吧。”
慕绍焱听说过宠物店,那里还能把狗脏乱的毛发洗干净、梳理好,让它变得和其它漂亮可爱的宠物狗没区别。
他松手了,然后狗再也没回来。
从那以后,慕绍焱懂得一件事——在意的事、喜欢的东西,得时时刻刻放在身边、看在眼里,看好了。
否则的话,就随时会有失去他们的风险。
……故事不长,李兆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他想起了故事的后续。
几年后慕绍焱带着一模一样的笑容,在那个人奄奄一息躺在病床上时,询问那个人,要不要带他的家人也去打理一下。
“毕竟,等会儿参加的可是你的葬礼。”
“身为亲人,总该梳洗整齐来观礼,对吗?”
对方是不是被活活吓死的?李兆不记得了。
他只记得,慕绍焱怎么样一点一滴,建立起庞大的、事无巨细都能汇报上来的信息网。
“贺总。”
李兆没提故事的结局,诚恳劝道:“我们老大就是……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在意。
他应该是……应该是觉得,他亲自盯着您,以为是在保护您,这样他才放心……”
贺以年:……慢着,这是什么清新通俗的解释?
然而,李兆说了这么多,贺以年也稍微不那么气了。
他不禁好奇问道:“他小时候的事,你怎么这么清楚?”
“嘿嘿,您知道我为什么喊他是老大吗?”
李兆颇为自豪笑道:“因为我和老大也算从小一起长大的,那狗我也见过。
真的可丑,但是老大嘴上不说,其实很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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