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听到房间内传来很轻微的动静,像是不同材质的布料间的摩擦,轻巧的身体落到地面,脚步踏过地板,声音逐渐靠近。
陆惊蛰也能从这些中想象出温时一连串的动作,他可能正伏在床上,着急跳下床,连鞋都没穿。
“咔嚓”
一声,门打开了。
温时手中拿着笔,赤着脚,头发乱糟糟的,也没梳理,就那么为陆惊蛰开了门。
陆惊蛰站在门外,穿着打扮都很得体,怀里捧了一束玫瑰,但没有花店常用的包装,枝叶都没摘干净,看起来不很符合陆惊蛰一贯的审美标准。
那花开的很好,丝绒一般的玫瑰花瓣上沾了水珠,缓慢地凝聚,落了很多滴在陆惊蛰的手掌中,连衬衫的袖口都洇湿了。
陆惊蛰低声说:“花园里的玫瑰开了。
我摘了一些,想送给你。”
温时怔了怔,下意识接过陆惊蛰手中的花。
陆惊蛰低头看着他。
温时的肤色很白,又不常出门,身体裸露在外的每一个部分都没什么色差,白的像是细瓷。
玫瑰的枝叶浓绿,花瓣殷红,贴着温时的手臂,四散在温时的脖颈、卷发间,有一支遮住了温时的半边嘴唇,整束玫瑰像是收容进了一个很美的瓶子中。
然而花只是瓶的陪衬,美丽的是温时。
他好像还没反应过来,所以没说话,陆惊蛰只好问:“喜欢吗?”
温时点了点头,抱着花,往后退了两步,让陆惊蛰进来了。
陆惊蛰也进入了温时的卧室,这才解释:“我犹豫了很久。”
可能是想不到陆惊蛰这样的人还会为什么事犹豫不决,温时略有些迟疑地问:“犹豫什么?”
陆惊蛰看到床上的被子有一半垂落在地,随意地说:“犹豫要不要摘。
你是不是还讨厌花,亦或是更倾向于玫瑰应当在花园中长久开放?”
温时摇了摇头,很认真地说:“我很喜欢。”
他似乎对那捧花很珍惜,将摆放在桌上,一直未曾使用的花瓶冲洗了一下,灌满水,一支一支,把玫瑰放了进去,摆到了阳光下的窗台。
陆惊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忽然想到,他们之间好像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浪漫经历,由性开始的相识,还不知道彼此的姓名就上了床。
这样是不对的,不那么好。
虽然从结果角度出发,没有什么差别,但过程没有那么美好。
陆惊蛰曾经只在乎结果,可喜欢的人与利益并不相同。
他回忆自己过去三十三年的人生经历,与这方面并无太多涉猎,又想起自己曾经读大学时,每个夏季都会举办的交际舞会。
在月夜中,在篝火旁,在深林边,陆惊蛰没有参加,偶尔会路过那样的舞会,看到起舞的朋友和同学,也没什么兴趣。
文案梁欢是快穿界的大佬,完成系统任务要回归现实世界时,系统出错,她穿进了书中,成了七十年代炮灰媳妇。小媳妇在书中出场不到一章就死了,新婚当天和炮灰丈夫一起被压在破房子下面,砸死的。梁欢穿成了被砸死的小媳妇,所有人都可怜她,嫁了个懒人老公,两口子被极品婆婆和嫂子们赶出家门,以后没吃没喝,两口子要饿死了。梁欢饿死,不存在的。空间在手,美食她有。某末世穿过来的男人媳妇,还有我。梁欢回头看了看某男人,英俊脸八块腹肌,手能提肩能抗,时不时能带回点肉回来,这男人长的好,武力值高,可以做夫妻,当她男人。推荐一下央砸的两本预收文。预收文1穿成七零好孕媳妇将门主母穿到七零年,嫁给糟汉子,和糟汉子一起种田奋斗日常。喜欢年代文或者种田文的仙女们,可以去加个收藏哦~预收文2大佬她嫁给了前未婚夫的叔叔,女主在乡下长大的隐藏大佬,从乡下回来被未婚夫退婚后她转身嫁给了前未婚夫的小叔叔,先婚后爱甜宠文,喜欢婚后甜宠文的宝宝们可以去加个收藏哦~立意生活越努力越幸福...
李焱是个单身屌丝,纯的,无房无车无存款,本以为就此浑噩一生,一次意外的触电让他喜获养尸人系统,从此开始走向人生巅峰。末世之下,如何求生,李焱君淡定的说道我有僵尸妹子在手,怕屁的丧尸!末世之下,丧尸围城,如何挽救人类的末日,李焱君依旧淡定的说道我有僵尸军团在手,这个光荣的使命让我来!!僵尸与丧尸的终极PK,看李焱如何驰骋丧场,一举大统。这个世界,还有活着的女人,让我等屌丝不再注定孤独终老吗?PS1本书已A签,看官们收藏打赏可好?PS2QQ群有升级系统,想和主人公养成的僵尸一样升级的话一定要加群哦...
...
外星人的失败实验让他拥有了吸收其他物种特异基因的本领。却没想到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副作用。当人类的大脑被开发,基因被突变,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看一个屌丝如何叱咤天地,尽在基因突变中。。。...
双重生夜千璃借体重生,本想痛改前非,好好的报报仇,然后在养养徒弟,结果徒弟越养越歪。不仅感叹这徒弟实在是不好养魔君顾祁重活一世,怎么也不明白为何上辈子手刃自己的仇人,如今却成了自己的师傅!而且这师傅似乎脑子不好使宠徒狂魔夜千璃,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心心念念,放在心尖尖的乖徒弟,从头到尾都只想要她的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