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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暮》作者:皎皎【完结】
关于长暮:
其实刚开始看的时候是很不喜欢文简的,后来也不喜欢她,结局倒觉得她挺可怜的
总觉得她有点太爱情至上了,我可以想象被最好的朋友和男朋友同时背叛的心理所以对她搬出去住以及一个月没上课都能理解但是她之后仍是对杜念念不忘就觉得有些矫情了貌似他们也没好多久吧,而且过去了一两个月还不够她疗伤的吗?就算是初恋也不至于吧!我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在我想来,如果被那么背叛过的话是没有办法原谅的,更不用说还爱着对方了对一个完全没有把自己放在心上的人,我不觉得还有让我继续爱他的理由而且爱情并不是人生的全部,没有了爱情还有很多值得我们追求的东西啊!一个人如果不能好好的爱自己,我不知道会有什么人去爱她何况这个世界没有谁离了谁就不能活的,我们不都是一边受伤一边学着长大的吗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
我和林诩是大学同学,我们的关系非常好,很多人都说再也没有看到像我们这样要好的朋友。
当然,我俩都是女生,并且,大学的时候,整个系只有我们两个女生,上课的时候,放眼一望,整个教室只剩下我们四周还有点颜色,自然也是最热闹的。
哪怕我俩长得再丑,估计男生们都会殷勤有加。
何况我俩长得并不难看,很快学校里流传开一种说法,说物理系两大美女,林诩是林黛玉,文简是薛宝钗。
我们一起晨练,早读,吃饭,上课下课,而后一道上自习至深夜不归。
然而并不是因为物理系贫瘠的女生资源使得我俩形影不离的。
我们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知道面前这个人是苦苦寻找多年的同类。
在学院报到的时候已经听说了物理系还有个女生,漂亮得很,可看到真人的时候,还是一惊。
我到寝室的时候,她低着头收拾她从家里带来的书,带来满满一箱,砖头一样厚的书足足可以铺满寝室,比她的衣服还要多,且多数是英文德文的原著。
的
我带的书也不少,但跟她比起来还是自叹弗如。
我当时翻了翻她的书就笑了,她崇拜女数学家诺德,就跟我崇拜居里夫人一样。
我们这种梦想向来都不被人理解,从小就很寂寞,虽然算不上特立独行,但还是被不少人视为异类‐‐我们都是一类人呵。
很快我们了解了对方,真的都是同类为了梦想成为科学家,抵抗住父母亲友的反对依然绝然考入了全国最好的物理系。
除此之外,她还相当漂亮,是一种让人惊艳的美丽。
一米六七的身高,非常瘦,苍白的面孔只有巴掌大,浓眉下面镶嵌了一双大眼睛,黑而有神,像两粒黑珍珠。
认识她之后,我才相信世界上的的确确是有气质这个东西的。
她像是不知道自己长得漂亮一样,从来不化妆,每件衣服几乎都是陈旧的,每天早上就是随便洗漱一下就离开寝室;她随时背着一只又厚又沉的棕色书包奔走在学校的图书馆。
可哪怕这样,看上去仍旧美丽,每个瞬间都是美丽的。
就连我这种不论是对自己或别人的外貌从不上心的人见了她,也忍不住一呆。
因为物理系只有我们两个女生,很幸运的,本来应该住四个人的屋子就被我们俩给占得满满的。
几个月后宿管老师想安排别人住进来,结果刚推开我们寝室的门就哑然,一字不说的掩上门出去。
我笑的在床上打滚,林诩的表情还是那样淡淡的,但是我看得出她松了口气。
那时候我们宿舍里堆满了书和箱子,再住人实在是有些困难了。
林诩从不谈家里,不过我猜她家境似乎不错,在图书馆看到什么好书,都会去书店买或者订回来,大本大本的带回宿舍,压根就不在乎钱多钱少,看起来就不要命;可不论她怎么熬夜,偏偏第二天上课的时候精神奕奕,除却一张动人的面孔苍白,几乎瞧不出异样。
她的皮肤特别白,没有血色的那种,白得好像从未见光,在光线好的地方隐约可见额角下的暗青色。
我跟她是截然相反,一般不敢轻易熬夜,只要略睡得晚一点,两只眼睛就像熊猫,走路都能睡着。
她确实比我刻苦,成绩也比我好。
每次都是她第一,我第二,不论我如何用功始终无法超过她。
起初我略有不甘,后来深深折服,跟她说:&ldo;你天生就是读书的命。
我是比不过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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