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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大人近日在本王的燕云城中休息的尚好?”
轻声细语的一句,可入了文仲耳朵可是犹如屠夫磨刀之声。
屠夫?这个词才当不上李庭晚,他应当是古之恶来,最会屠人。
“下官休息的甚好,劳烦王爷费心了。”
“哦?”
李庭晚夹了一筷子涮羊肉,继续说道。
“你放心,在这鹳雀楼里绝不会有隔墙之耳,所以文大人你还是把那些个文儒脾气收一收吧,我李庭晚这些年带兵带惯了,可不喜欢说话拐弯抹角的。”
略微停顿一下,李庭晚看了文仲一眼,目光不变,仿佛在说一件寻常小事一样,继续说道。
“当年藩王之乱,你在两广任职写给叛将的折子,在我王府的艮岳楼里可是堆得像小人一样高,要不要本王帮文大人回忆一下?”
文仲的脸色一下子变了,如丧考屁,心想最怕的还是来了。
当初李庭晚带着他的四十余万精兵,从南打到北,从东杀到西,将那些拥兵自立的封疆大吏一个个全砍了脑袋,但杀了一个封疆大吏,他底下的文官又该如何处理呢?
诸暮归替他出了一条计谋,凡是弃暗投明者,不但不追究,反而替他们向朝廷隐瞒了几乎所有的叛乱事实。
但是诸暮归当真是要李庭晚当个老好人?当然不是,每到一处,李庭晚都暗地里将此处所有的密折,密信一律运回燕州。
都说文人相轻,但文人亦会相拥。
当今的大族,世家,就如一张大网一般,蛛丝联络,你牵着我我牵着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诸暮归就是要让普天之下几乎一半的朝臣都欠着李庭晚一份恩情,都惧怕李庭晚会把当初的那些见不得光的东西全给抖搂在太和殿上。
他文仲当年便是在两广之地,暗自帮助了时任两广总督。
此时他的嘴里是有苦说不出,心里更是难受的像吃了耗子药一般,他在哀叹,为什么朝堂之上那么多的文臣武臣,偏偏会是他被推上了这个烫屁股的位子,夹在了当今圣上与武安王的中间。
得罪了皇上,或许得一个办事不利的罪过,被革去顶上花翎,可是如果得罪了眼前的这尊大佛,自己这一支就真的死无葬身之地了。
文仲不再言语,只是苦命的点头。
对于文仲的表现,武安王还算满意,淡淡道。
“这燕云城气候可不似的关外白山黑水之地,正是文大人颐养的好地方,本王近来也不想折腾了,文大人要是明事理,便就在燕云城里安心养老,四五年之后再被调回京城,当个一品大员,岂不美哉?”
在一旁的世子殿下,依旧没心思动面前这满桌的美味,只是无聊的打量着自己的无良老爹和他身旁这个哭丧着脸的小老头。
李少陵眼见自己的大痞子老爹,耍起流氓来愈加的炉火纯青,就想捂着嘴笑。
或许朝堂之事,真流氓远远比假好人来的痛快,李少陵瞎琢磨到,此刻他只知道。
这位新上任的城中牧,再一次的被自己老爹牢牢吃定了,至于他能够在这燕北待多久,一年两年还是四年五年,就看他的左右逢源做的有多出类拔萃了。
既能哄得圣上开心,又能让武安王事事如意,可真是个技术活。
把酒盏推了个干净,李少陵走出了鹳雀楼,自己一人牵着马,手里提着满满一盒酒菜漫步在燕云城的夜色之中,并非漫无目的,他要去见一个人。
前任郎中令的儿子,王之涣,一个从小就与年穿开裆裤,吃一块糕点长大的发小,呸,什么发小,是都想当对方长辈的表面兄弟罢了。
燕云城,又名燕州,武安城。
气候分明,冬日里有鹅毛大雪,满城尽披银装,似裹上了一件大狐裘。
春日里则是千树万花迎春开,万紫千红的,端的不像个北域州府。
燕州城各处烟柳画桥,参差百万人家,屋舍绕云沙。
李庭晚骑着骏马拐过了三条石板街后,终于在一处不甚大的院子前停下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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