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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讨厌疼痛,亦不是讨厌留疤。
她只是单纯地讨厌受伤罢了。
从小就是这样的,她有一个大姐姐,名为季盛兰。
她知道季盛兰不喜欢她,如无必要她很少与季盛兰待在一道,但季盛兰不是个好相与的人,便是她主动躲开,季盛兰也总是想着法儿来招惹她。
有一回季盛兰穿着大太太新买的夹袄到她面前晃悠,她不想搭理的,奈何季盛兰非要炫耀似的挡在她面前,最后不知道是谁先滑了脚,双双跌倒在地。
她的后脑重重撞在地上,季盛兰趴在她身上,新买的夹袄因手上的血被染脏。
下人很快注意到这两个小孩,父亲和大太太匆匆赶来,季盛兰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她到现在都记得父亲和大太太拉着季盛兰磨破皮的手哄得有多么宝贝,也记得父亲是如何随意瞟过从地上踉踉跄跄爬起来的她,便带着季盛兰去找大夫,头都没多回一下。
可她忍着全身的痛,孤零零地站在远处摸了摸后脑,却摸下了一手的血。
没人注意到。
他们会因为季盛兰破皮的手费力地哄,却没人多看一眼被狠狠推倒在地上的她是不是有什么大碍。
一直都是这样的。
可能是因为她不会哭,也可能只是因为没人会在意,因为她只是一个庶女,没有地位也不讨人疼的庶女。
马车缓缓停下,季念睁开眼,落下帷帽的垂纱,恰好掩住今日被划伤的地方。
驾马车的老伯送了她许多日,见她今日回得如此晚,好心叮嘱了一句:“住的地儿离这镇上还有一段吧,姑娘家一个人走夜路,可得小心点。”
季念笑了笑:“好,谢谢您,您也早点回吧。”
车夫手在草帽的帽檐上扶了扶,马鞭一挥,渐渐远去。
季念低头看了眼手里提着的食盒,手背试了试温度,早已凉了。
四处无灯,她小心翼翼地转身,很努力才看清脚下的路。
却在下一瞬,微弱的光晕在夜色中漾开,那光越来越近,将她和来人都照亮。
季念看向那个提着灯笼前来的人:“谢——公子?”
谢执又走近两步:“三小姐。”
两人间彻底被照亮,季念有点惊讶:“你怎么在这里?”
谢执提着灯笼没动,只定定地看着她。
风吹过的声音从耳旁轻轻飘远,帷帽的垂纱飘动,静默中,听他问道:“脖子怎么回事?”
季念一怔,下意识捂住脖子,她别开视线:“没怎么,蹭到了,这么晚了,我们先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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