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到了第二天,罗林和小哥早早起来开始习练武艺,中间不免有些手痒,开始切磋起来,小哥虽然没有达到化劲宗师境界,但是也仅仅是一步之遥,两人并没有使用武器,使用的是拳脚功夫。
罗林的功夫主要是前世从其宗门抢来的功法武技,上一世也仅仅是推演修仙功法,对于外功,罗林并没有多少接触,这一世因为天地灵气匮乏,为了自保,罗林才开始修炼外功,虽然没有精心推演推演过,但是毕竟罗林是一位大乘境界的修仙者,见识还是相当的广,这一世修炼后就将其中的不足抛弃,衍生出最适合自己的武道之路,但是主要是以修仙为主,所以武道方面也是有种空灵自然之感。
小哥的武艺应该也有过家门传承后面又是一次又一次的生死之间的磨练,给人一种强烈的杀伐之气。
黄烟烟带着早饭来到院子里的时候就看到两个有来有往的战在一起,两个人的速度极快,黄烟烟有些跟不上两人战斗的速度,不过两人交手产生的的冲击力,和爆炸声,黄烟烟听得是一清二楚。
“真厉害啊”
黄烟烟不由感叹一声。
两人只是切磋,点到为止,两人分开,相互抱拳。
“小哥,可以啊,又有进步,怕是马上就要进入宗师境界了吧,看来我也要加油了。”
罗林笑着说道。
“嗯,你也不错”
“烟烟已经带来了早饭,吃完我们就出发”
。
两人回到房间里面洗漱一番,这个时候罗林才看清楚黄烟烟的穿着。
上身一件黄褐色的皮夹克,下身一条棕色的长裤,脚上一双皮靴,再配上她那靓丽的面容,让罗林几百年的道心都是一颤。
黄烟烟看到罗林的表情也是高兴,女为悦己者容,两个人接触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但是自己好像总是会想起他,这应该就是心动的感觉。
“看什么呢,赶紧去吃饭,等下要出发了。”
脸色微红,直接推着罗林到饭桌上。
这个时候小哥已经坐到饭桌上狼吞虎咽,外功修炼对于能量的摄入是很多的,小哥也不在乎其他人,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罗林也是有点饿,开始和小哥抢起吃的来。
吃饱喝足,罗林三人背上背包,出发前往火车站。
包里面只是一些必须品,绳索,登山镐,手电筒,荧光棒,一些吃的,还有一个必需品,满满的一大包,罗林背在身上。
小哥的却是小了不少,基本上只是一些吃的,不过小哥艺高人胆大,也无所谓。
本来罗林不需要带这么多东西,黄烟烟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大部分是为了给黄烟烟使用。
罗林可是一个绅士,怎么可能让一个女孩子背这么多东西。
所以黄烟烟只是背着一个小包,里面放着几件换洗的衣服,和几瓶水。
罗林现在越发的想要储物法器了,并不是他现在不能制造,主要是炼制储物法器需要使用空灵石,到现在为止,罗林也没有遇到,所以罗林只能背上背包出行。
三人来到火车站,也幸好这个时候安检没有那么严格,要不然就那些登山工具就不能上车。
罗林不是差钱的人,自然也不能委屈了自己,直接买了三张卧铺票。
出生于小修仙家族的少女孟长星,身具三灵根,可修炼五年,却依旧无法引气入体,经历过被嘲笑被利用被算计长星摸索着前行,在跌跌撞撞中一路前行,终于步入正轨,可突如其来的阴谋,让长星坠落深渊,却也打开了救赎的通道原来一切都不是偶然,往事如烟,可并不是所有的往事都能如烟,总有些过往,在灵魂深处留下鲜红的烙印,让你想起时,微笑回味或者泪流满面...
在星人的压迫下,地球踏上了新的历程,和无数星球一样,加入了新世界。但新世界其实是另一个宇宙,它的名字,叫做星界。无数种族,无数文明汇聚在星界中,演绎着充满了未知和希望的战争与和平。无限的星界中,一个叫做夜蝶盗艺能团的古怪名字开始响亮起来。它的团员很少,有来自地球其实是却土拨鼠星人的陈啸鸣,有总是扛着重剑的无口腹黑萝莉,还有总是蒙面的怪盗魔术师在大部分星界居民看来,夜蝶盗是一个艺能团,总能上演最有趣的演出,带来无尽欢笑。但当不为人知的时刻,它却总是化身为夜蝶盗盗贼团,探索着星界的宝藏,用勇气和技艺,演绎着属于星界盗贼的传奇!他们搞笑,但他们更嗜血!战遍星界,偷遍新世界!群号128805271...
五百年前,猎户的女儿为救一只受伤的狐狸从悬崖上坠落,这只修行了千年的狐狸为了寻找转世的女孩毅然放弃修为转世为人,历经艰辛万苦只为一个承诺...
ampldquo你是谁amphellip等等,慢点,唔amphellipamphellipamprdquo她在酒店捉错了奸,却羊入虎口,成为这个男人看上的女人。从此他霸道地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命令所有人都尊她为夫人,宠着她,爱着她,要她不容拒绝地嫁给他!他是帝国商业巨头,众星拱月,权势滔天,世界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却唯独为她折腰。ampldquo全世界都是我的。...
重生归来,前世种种欺辱,十倍奉还。天骄只不过是垫脚石,龙婿再来,荡平寰宇!...
汇聚铁血男儿,开创佣兵之城!在燕云十六州的土地上,我不想再听到,汉家百姓在蛮族铁蹄下的呻吟声!什么?佣金哪儿来?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在大宋汇聚,钱自是大有来路!政策支持?太祖说了我以二十匹绢购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过十万人止费二百万绢则敌尽矣。这,就是政策!什么?还有人手哪儿来?呵呵,宋,不缺少铁血儿郎!宋的湮灭,只因他不够野蛮。而昆哥我呢?恰好比较野蛮。从亡命天涯路,到建立铁血佣兵城从朝廷通缉犯,到权掌天下的佣兵王。太史昆这么个无良青年是怎样做到这些的?让我们跟上他的脚步,去看一看小混混在十二世纪初的发迹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