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吞了口唾液,压低声音,以隐藏过多的情绪:“可是,你应该没忘记吧,你要找红宝石,是为了活下去。”
原以为他会有些惊讶,会问我怎么知道这个秘密,但他只是一笑带过:“这和我的感情生活毫无冲突。
我完全可以先娶妻,再去找这颗宝石。
结婚并不需要太久的时间。”
我攥紧衣角,声音已经夹着隐怒:“就你这身体,还怎么结婚啊?”
“这问题你已经问了两次。
我说了,她不介意,我就不会介意。”
修森抱着胳膊,拖了一声长而性感的“嗯”
,“看来,雪刃还真是个单纯的孩子。
男女之事,有时候并不需要我有血肉之躯才能完成啊……”
终于,血液再不受控制,泉涌一般冲到脸上。
我把剑重重丢在地上:“下流!
……你真下流!”
然后转身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章提到的锡兰岛,就是现在的斯里兰卡。
提到这地方,简直记忆犹新。
几年前我和我娘去马尔代夫玩耍,在斯里兰卡转机,中间隔的时间比较久,就出去溜达了一下子。
当时我穿了件坎肩长裙,很普通的款式,但途径的男人全都露出了一副看见裸女的表情,各种色眯眯,各种吹口哨……后来我才意识到妈妈的,咱们在中东啊……这种地方穿这样能不被人看吗!
虽然只是路过但也得尊重人家文化啊,赶紧滚回候机室不出来鸟。
话说露个胳膊都被这样看,中东人民完结==。
☆、part5我们都知道,他找红宝石是为了活下去。
当年他与海怪那一战过后,确实当场心跳停止,断了呼吸。
但是,因为他死前执念太深,灵魂一直徘徊在枯骨周围,不肯接受死神的召唤,直到被深海女巫的水晶球发现。
外貌丑陋的女巫有一颗善良的心,她用自己的魔力,将修森的灵魂重新镶嵌在了尸体上,并把魔法延迟到了最长限度——四十年。
“你的躯体已经死了,因此最终会腐烂,变成骷髅。
所以,在那之前,先完成你最遗憾的事。”
看见他重新站起身,握紧自己没有温度与知觉的双手,女巫这样对他说,“去跟那个女孩最后见一次面,然后回到海上吧。
四十年的时间,足够你完成很多事情。”
但他最终没有来找我。
他只是让我认为他已经死去,与极乐鸟号同行,在海洋上漂泊了三十年。
七年前,一个有预知能力的贤者告诉他,这世界上出现了一颗最美的红宝石,不仅可以救你的性命,还能让你变回人类的样子。
然后,他才开始发疯地开始寻找这颗红宝石。
也是同一年,迈入四十八岁却始终未婚的我,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深海女巫,和她完成了一个交易,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然后,我又花了七年时间,才总算重新见了他一面。
修森,我第一个,也是唯一喜欢的男人。
我知道红宝石在哪里,这七年翻山越岭,餐风沐雨,也只是为了和他见面,让他重新活过来。
可是,直到这一刻,我突然再不想帮他。
同时,也不免自嘲:女人真不愧是自欺欺人的生物,不管之后训练得多么理性、顽强,所有的动机,也仅仅是因为听说他死前最挂念的人是自己。
我没想过人心是会变的。
书虫成神,神中之神。求新求变,YY无限。重温经典,不走老套。只为圆一个不能圆的梦。...
一朝穿越,结果发现嫁给了一个太监。罢罢罢,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她有灵泉可助他雄风再展。啥?嫁给太监还怀孕了?英俊的太监相公还对她说生下来,我来养!苏囍无以为报,只想替他医治。谁料余烬处处闪躲。苏囍喂喂喂,我真的能让你再长出来!...
最火新书一代武陵仙尊陈信,打破界域壁垒,以大轮回印法重生于故乡千年前的地球。这一世,我要喝最烈的酒,泡最美的妞,装最牛的比,打最疼的脸!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一纸三千万的广告合约,结束了维持三年的地下恋情,分手那一刻,高歌终于清楚,自己从来就没有走进过他的心里。她平静的签了字,拿着合约麻利的滚了。她以为他们的人生从此再无交集,却不想,这才刚刚只是开始某天,慕总裁打电话给某小艺人,明天有空吗?小艺人不耐烦,没空!这样啊,其实我是想小艺人被撩起好奇心,想干嘛?想!小艺人...
...
一代战神秦九州重归都市,为弥补遗憾,搅动风起云涌,以不败之资横行四方,诸天震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