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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齐齐望去,说话之人是一位约莫六岁的男孩。
他穿着绿色的长袍,看起来价值不菲,金冠、金簪束发,都足以说明他不是一位普通人家的孩子。
宋榆雁仔细地扫视他的脸,肌肤白皙,一看就是温室里养出来的富贵小少爷,他有一双漂亮的碧绿色眸子,小巧玲珑的鼻子,鲜红的唇。
像一个女孩子。
通身的气质看得出其出身高贵,但是他的开场白实在是充满了流氓的痞气。
“他是无辜的。”
红润的唇微张,男孩的语气充满了笃定。
宋榆雁看到了一排整整齐齐的白玉牙。
似乎感觉到了有人一直死死地盯着自己看,男孩不解地回头,看见了宋榆雁。
“什么无辜的?这人手段凶残,想想置这个乞丐于死地。”
宋榆雁一听,顿时失望透顶,还以为他是帮着自己的,却没想到也是一个无知之辈。
男孩友好地笑了一下,走了过来,而宋榆雁依旧把他给盯着,红色的眸子充满了愤怒。
也是个脾气差的,看着宋榆雁气鼓鼓的模样,男孩皱了皱眉,直接伸出手来拍了一下宋榆雁的头,道:“喂,你误会了吧,我说这个乞丐是无辜的。
我都看到了,是这个男的使坏在先。”
言下之意,我站在你这边。
宋榆雁被这一拍,一个激灵,睁大美眸看着放肆的还没有自己高的男孩,不敢置信道:“你相信我?”
男孩没有理她了,直接走到打趴下的男人面前蹲下,痞里痞气地说:“那个小乞丐可怜兮兮地走过这里,却突然被他一把抓住。
然后就开始像个泼妇一样,说自己的金条被他偷了。
诶,臭男人,你觉得一个饭都吃不饱的小乞丐偷你这金条有什么用?”
“他,他偷来卖了买东西吃啊!”
被戳穿了心思似的,男人一阵心虚,大声地说话,妄图欲盖弥彰。
“啧。”
男孩站了起来,伸出小脚踢了踢他的手,“看来你刚刚来这里定居。”
“大城主早就明文规定,金条不能直接使用。
所有的金条要用,必须先证明这是你的金条后去城主府旁边的当铺兑换银两,且该当铺仅此一家。”
男孩不屑地拨了拨他的脸。
“这过程复杂至极,需要经过层层审查,能用上都得花费不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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