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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和她说一句话。
后来唐晓回忆起那一次,她说她很为这样一个冷酷的姐姐着迷。
唐晓永远也不会知道,我一个人躲在被子里面的黑暗世界里想念着我那郦城的幼儿园,想念着我的那些小伙伴,还有,还有亲爱的纪言。
他们的脸像皎皎的月光一样照亮了我这山洞一般阴冷的被窝。
唐晓也不会知道,这个就睡在她旁边的女孩的耳朵里常有轰隆隆的声音,她的心脏也是缺损的,时常像一只破鼓一样“咚咚咚”
地敲起来。
不久之后爸爸就调到了落城。
那个周日我们终于一家三口团聚了。
爸爸说,宛宛你不是喜欢落城的游乐园吗?我和妈妈带你去玩,好不好?然后,然后我们还可以去吃最棒的冰淇淋,那种带蛋卷和巧克力外壳的。
我眼睛也不抬,摇摇头:我不去。
我真的是一个很记仇的小孩。
我不能原谅我的爸爸,那个时候我刚刚学会的一个词汇是,背叛。
是的,这无疑是一场背叛,我的爸爸背叛了我。
他又去喜欢别的小孩了,他给段小沐买了三色冰淇淋。
现在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就是他背叛了我。
童年的小波折往往很能帮助小孩的成长,从那天开始,我就感到自己不是小孩子了,我不需要我的爸爸再搬出游乐园或者冰淇淋来哄我开心。
我不是哄哄就好的小孩子了,他尽可以拿着冰淇淋去找段小沐或者干脆领着段小沐来落城的游乐园。
为什么一个小孩能够有如我这般的记恨的能量,真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
他们对于为什么我会渐渐成长为一个越来越冷漠和叛逆的小孩始终找不到答案,他们很慌张,怕我离开他们,所以只有不断地给予我更多的爱,可是我念念不忘我的小时候,身上背负着魔鬼,而我的爸爸妈妈,没有人发现,没有人向可怜的小孩伸出援手,相反的,我爸爸给魔鬼买了冰淇淋吃,慷慨地把父爱分给了她。
到了读初中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住在学校里。
爸爸妈妈给了我足够的钱,我用它们买了烟和妖艳夺目的小衣服,我永远都流露出一副厌世的表情,出没于学校和闪闪烁烁的酒吧里,看起来像一只气势汹汹的小狐狸。
唐晓喜欢和我一起,她觉得我是个特别有主见的姑娘。
所谓主见,也无非是我的一些霸道的完全直觉化的判断,比如,这个牌子的酒比那个牌子的酒好喝,这个颜色的眼线比那个颜色的更加妩媚。
她也觉得我十分勇敢,然而所谓勇敢,不过是我挽着她的手毫不犹豫地冲进一家歌舞喧嚣的酒吧。
尽管我和唐晓总是一起喜欢上某个牌子的衣服,爱上某个摇滚乐队,一起尝试最新的发型,或者按照时尚杂志上的指点把彼此画成眉眼浓艳的小妖精,但是我们看上去还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姑娘。
她喜欢穿圆领子,在袖口和领子上绣满花朵的小衬衫,荷叶滚边,或者流苏穗子的长裙子,她的头发是天然的栗子色,别上一些彩色的圆形纽扣作为装饰。
可以说,唐晓自身的气质是完全和这样的装束吻合的,她是个白皮肤翘嘴唇的小美人。
而我,总是穿一些旧兮兮的颜色,灰,卡其,土黄,军装绿。
我的衣服都很大,袖子像蝙蝠的翅膀一样,仿佛一旦展开,就有要飞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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