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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他说了对不起,他说没关系,只要记得他的好就行。
从高中毕业后,遇见了许多喜欢我的男生,他们就像小说情节里写的那样,会说很多很多甜言蜜语,会说把我当做他们心头上的宝贝,可是却再也没有人像我高中同学那样,悄悄的去图书馆为我抄李煜的诗词。
也正是因为这样,高中的同学被我记到了现在。
其实女生就是这么感性,不需要甜言蜜语,不需要那些轰轰荡荡才能证明真的爱过这样的小说情节,只要你很认真的为她去做一件事,她就会永远都记得。
哪怕那件事当初看起来很傻,也很幼稚。
后来再遇到那个给我抄诗的男生,他问起我还记不记得当年给我抄诗的时候,我说记得呀,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他又问我,是不是被他那股子傻劲儿感动住了。
我不可否认的点了点头,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又或许我永远都都不会忘掉呢。
他傻傻的扒拉了两下头发,有些想不通的问我,为什么当初那么感动,却没有跟他在一起。
我说,感动不能当饭吃,一顿两顿可以凑合,可是长期凑合下来的结果就是变得面黄肌瘦,变得越来越不好。
可是我们一直不停的往前走,一路上遇到波波折折、坎坎坷坷,却仍然没有想过要回头,不就是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么?
如果仅仅是因为被感动到就要跟一个人在一起,是不是太过委曲求全。
他可以感动你一时,又能感动你一辈子么?
我跟他说,你会活在我的记忆里,这样不是对咱们都更好的结果么!
他楞了楞,很快又说:对呀,确实是这样,当初那些谈恋爱的人,最后都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反而是我们这些年,都一直在联系着。
如果非要做一个选择,我宁愿我们一直都是老朋友。
早在最初知道他对我心意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不是我喜欢的人,跟他也不会有任何结果。
所以以朋友的方式联系着彼此。
也幸好当初做了这个决定,才没有让彼此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把我的故事说给小言听,以为她会明白一些什么,可是她却只说了一句:就算感动不能当饭吃,可是我习惯抱着让我感动的事去怀念他一辈子了。
人生这么长,这么快就说一辈子的话还为时过早,也许现在说的话都这么绝对,可是再过多少年之后,想起当曾说过的话,就会觉得那时候怎么就那么傻呢。
小言说,就算跟他分手了,可是还会想着他,就这么一辈子等着他。
这话说的这么绝对,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劝她了。
恨不得那个榔头将她敲醒,让她张开眼看看,那个人走了,走了之后就不会再回来了。
这世上就是有这么一种能把死人气活的本事,她明明知道再继续做这件事也不会有结果,可偏偏就是义无反顾,就算错也错的理直气壮。
我被她气笑了,什么话难听就说什么话:你在这痴情的等着他回头找你,他呢,没准离开你之后就找了新的女朋友了。
我才说完这句话,她的头像就暗淡了。
知道她下线,我也没再多说什么。
后来的好几天,都没有见过她在上过线,也许是怕我看见她上线会说些让她难过的话来吧。
可是有些人,你不骂她,她就永远都睡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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