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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仲南显然也是注意到了夏合欢的耳朵,不过他非常明智没有问。
“起初,我想娶你,是真的想对你负责。”
杜仲南笑了笑说:“可是,后来我才发现殷孽对你似乎特别在乎,所以才起了想利用你来刺激殷孽的心思。”
杜仲南摸摸自己至今仍隐隐作痛的腹部,“不过我没想到刺激得有点过了,差点把自己连累进去。”
“你怎么不说你还差点把我也给连累了?”
夏合欢怒了,她就说了这世上哪有这么不懂得看人眼色的人,原来根由在这儿。
说到最后,夏合欢差点拿着扫把将杜仲南给赶出去吗,他轻轻松松两句话,倒是害得她提心吊胆了多久,最后居然还想着轻描淡写地带过去,他也太不把她当回事了吧!
“这事是在下对不住你,日后有时间定然赔礼,在下告辞了,替我向殷孽说一声保重!”
杜仲南看出了夏合欢的意图,两手抱拳行李之后便直接用轻功,几个纵跃没了身形。
“溜得到快。”
夏合欢哼哼两声,正想着是不是要在殷孽面前抹黑他的时候,只听得一声破空声,反手将东西接在手心,远远听见杜仲南朗声道。
“那个对我没什么用,但是或许你会需要。”
夏合欢展开一看,是张字条,字条的内容却是让夏合欢微微变了脸色。
“苏州首富夏家,于十六年前喜得千金,起名合欢,不幸于六岁猝。
后全家移至京城。”
六岁猝?夏合欢嘴角的笑带了几分凄凉的意味,闭上眼她还记得当初他们对她视若珍宝的神情,只是记得越清晰,越是没办法忘记后面他们对她的避如蛇蝎。
夏合欢垂下眼眸,漠然地将手中字条撕碎扔向亭子外面的池水里,看那纷纷扬扬的碎片一落而下,也好像过去的事情都随着那碎屑飘远了。
她还只是殷孽的那个小徒弟,跟什么京城苏家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
没了那场乌龙的通缉令,夏合欢自然也不必躲在那个小院子里不敢见人。
夏合欢幼时过得是标准大家闺秀的生活,后来又过了十年的隐居,好不容易出来参加次古代的婚宴见见世面,没想到又碰上一场乌龙,这么算下来,其实夏合欢也并没有真正肆意逛过古代的街市,这不,得空了,夏合欢变拿了银子悄无声息地溜出院子进了闹市。
也不怪她选择这个方法,只是实在是和殷孽逛街需要有极强大的心里承受能力,不然,但是街道上女子“热情”
的眼神就足够夏合欢死无葬身之地之地了。
至于为什么不告诉长宁,你不都是废话吗?以长宁对殷孽地忠诚度,告诉他跟告诉殷孽有什么区别吗!
告诉长宁还不如夏合欢直接告诉殷孽呢!
那样她最起码还能刷刷师父的好感度。
一袭雪青色绣百柳图案细丝薄纱裙,配上丹碧纱纹大袖衣,夏合欢自认为是穿的不打眼,可真等上了街,夏合欢才发现她穿的是有多出挑,在一堆粗布里面,她这一身一看就是属于富人家,大小姐的衣饰果断引起人们的频频瞩目。
殷孽事事要求必精,就连夏合欢也跟着沾光,身上的衣服基本可以顶上普通一家四口的一年的消费了。
此时一脸懵懂的夏合欢完全成了那些小商小贩眼里待宰的肥羊。
夏合欢呆了点却不傻,旁人的瞩目她自然是清楚。
只是不曾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别人眼里的待宰肥羊。
捏糖人,耍杂耍的,卖小吃的,长长的街道上挤满了小贩和来来往往的行人,不知道是不是夏合欢的错觉,好像每次,她走到哪里的时候,哪里的吆喝声都会大声些,是错觉吧?
各种各样的新奇小玩意、五花八门引得夏合欢连连驻足,瞧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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