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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男人,如果生在古代,真是享尽人间艳福,不要说汉唐盛世,就是到了清王朝末年,余威仍在,对家事可以毫不关心。
圣人不云乎,“男主外,女主内”
,说起来二一添作五,男女平等。
实际上“外”
的范围太大,“内”
的范围太小,且繁杂琐碎,焦头烂额。
盖家事者,其特质有二,一曰永远作不完,二曰辛苦而不见功,故男人所不屑为。
柏杨先生年轻时,曾秀才及第,戴花而归,那时虽然尚是一毛头小伙,却从不知厨房的门是方是圆,不要说我躬亲做饭做菜、洗衣洗裤,便是扫扫院子,都被视为离经叛道。
我这个人对提倡民主,一向不遗余力,有一次从外回家,满头大汗,自己舀了一盆冷水洗脸,立刻被长嫂痛责曰:“为啥不叫你媳妇舀?”
我曰:“我看她很累。”
长嫂叹曰:“你怎么没有一点男人的尊严。”
提到“尊严”
二字,心中大乐,盖从此有了理论根据。
而柏杨夫人彼时才二十余岁,雌威尚未养成,我就神气起来,着实享了一阵子清福。
惜哉,年头儿不对,一到了民国,便乱七八糟,内外之防尽撤,女人不但不做家事,反而到社会上乱跑,她赚的钱,有时比男人赚的还多(呜呼,若在清代,一个女人能赚钱,她是干啥的,便用不着问),臭男人既没有了钱,经济大权旁落,便不能再充大爷。
柏杨先生以垂暮之年,不但自己打水洗脸,还要扫地、扫天花板、擦榻榻米、洗被、煮饭、烧菜、掏厕所、抱着孙女咕哩咕哝哄她阁下睡觉。
老妻在工厂打杂,下班之后,坐在沙发上哎哟哎哟喊背酸,还要趋前捶之,男人的威风彻底崩溃;据我观察,再想恢复当年,不可得矣。
这趋势是一种潮流,小家庭制度使然,谁都对抗不了也。
然而仍有些人硬不服气,暗礁丛生,怨偶乃成,家庭遂随时可以完蛋,夫妻也随时可以散伙。
去年报载,美国一个作妻子的,告她的丈夫回家之后,啥事都不肯做,要求离婚,法官一鞫定谳,准她之请。
在判决时,法官告诉被告曰:“我认为丈夫帮助妻子做家事,乃是民主生活的一部分,本席在家就是这么干的。”
呜呼,贵阁下可知道一个人何时架子最足,僚气最高,自以为伟大不掉乎?一旦坐上他的办公座位,就跟皇帝坐上龙墩一样,开始发晕,就在那张办公桌上,他有权焉,就在那张办公桌前,有听他训话的小职员焉。
于是乎,上帝是老大,他是老二。
这种自我膨胀本来已臭而不可闻也,如果一旦成了习惯,带到家里,那股煤烟恐怕非把妻子儿女熏死不可。
洋法官又判决了一宗离婚案,丈夫在海军当过舰长,官瘾奇大,退休下来,以家作舰,其妻非经批准,不得入房,其子非喊报告,不得行动,结果离婚之后,他阁下一个人守着一栋空屋,对着墙壁发号施令,成了神经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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