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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他嫌麻烦剪短了一截,却因石头比不得剪刀合用,头发剪的跟狗啃一般。
胡子更是狂野地遮盖了整张脸,全无二十岁人的模样。
一身衣服,他唯一的一身衣服,因长期被汗液洗礼,早已腐朽老去,如今叶华身上所穿,不过是用叶子编制而成的‘遮羞布’。
这还是因为要下山才特意编制的,不然大多数时候他直接是光着身子,与这穴中草木花卉坦诚相待。
鞋更是早被他踩烂了,他现在是光着脚的,不过即便是踩在尖锐的石头上,他都不会觉着疼,因为脚底板覆盖着一层厚厚老茧。
他叶华现在,十足十的就是个野人。
至于当年计先生所赠的那张剑意帖,穴中条件有限,再加上他日日观摩,早已烂去。
那颗梨子一般的大枣,也在他高烧时三口吃下,既退了烧,也饱了肚。
“啊哟我的妈呀!”
“汪汪汪!”
“快跑啊!”
“野人来了!”
“野人要吃人了!”
叶华一入县城,顿时间令得鸡飞狗跳,甚至还引来了猎户,竟还是十年前的那两个,如今他们已经算是老猎户了,两鬓已生了白发,不似十年前那般健硕。
“在哪儿呢,野人在哪儿呢!”
“在这,在这!”
当年吃瓜群众围观的是胡云,而今天围观的是叶华,仿佛是一个轮回般,每天都一样却又不尽相同。
“我—是—人—”
叶华开口说道。
十年未曾与人言,舌头都变硬了,说话都变得不利索,干涩而又沙哑,似鬼一般。
“原来真是个人。”
“散了,散了。”
吃瓜群众连带着两名猎户就此散去,两只老黄狗,也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
十年的时间,这座县城变化不大,建筑还是那些建筑,只是老旧了几分罢了。
叶华用十年前老中医给的那十两银,入住了一间客栈,洗了个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整洁的衣服,以及一双大鞋,然后美滋滋地吃了一顿大餐。
他依靠着记忆,来在了天牛坊,走进深巷中。
一路上闻不到枣花香,也看不见那高处墙头,亭亭如盖的枣树。
来在最深处,小院门前,却发现门上已没了“居安小阁”
的匾额。
站在门外,能清楚听到里面的骂街声“赌赌赌,你一天就知道赌,家里的事什么都不管,还不如死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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