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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动作潇洒惬意,几乎是一手抓一个,一脚踢一个把这几个矮小的混混飞出去。
拽着我的两个混混被他狠狠地一拳一拳地发泄似地暴打。
我看见他有噬血的眼神。
最后那个霸王混混被他连扇几个耳光,拎起来还转了几圈,如一块干瘪的腊肉抛了出去。
他扶起我,看着我的手,手上的皮全破了,血肉模糊。
算我自作多情也好,我感觉他此刻是在心疼我。
不敢去医务室,去了附近的小卫生所简单包扎了下。
配了消炎生肌的药膏,他送我们回来。
路上钱同说:&ldo;我是说他们很厉害吧,那天就是那个霸王混混打的我,没想到今天又来了,当我软柿子踩。
&rdo;我看看气愤的他,你不就是个软柿子么。
蒋雪冷笑&ldo;别搞笑,哥们,这也叫霸王混混,整一只只小山鸡,还不够练手的。
&rdo;
我羞愧,那几只小山鸡比我还矮,居然把我弄成这样。
我靠在蒋雪的肩膀,闻着他的味道,很安心。
想到几小时前我那彻底的恐惧,我有种重生的感觉。
但自卑感马上袭击了我,我未免也太弱了,今天要不是蒋雪,我是不是会被那些小山鸡剥了皮,拆了骨。
原来蒋雪来找我吃饭,看见我和钱同窝囊至极的样子。
也是很多年后,蒋雪说当时看见小山鸡们压制着我,体内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回到寝室,和崔强和张乐彬说了情况。
他们不停问东问西。
听张乐彬说蒋雪从小是打架长大的,初中的时候后脑勺被刺进半块亮晶晶的玻璃片。
我一听,浑身战栗,心里有种滴血的难受。
躺在床上,我心有余悸,久久不能入睡,但另一种甜蜜的情绪进来了,我有种被保护得好好的甜蜜,我想做为男人,这太不正常了。
我从小向往强者,看武侠小说时特别喜欢乔峰,豪气冲天,行侠仗义,再惬意不过。
如今我居然因为被保护而显得很开心。
第14章
我的手被包得像肉棕一样,做什么事情都不方便。
蒋雪说等我伤好了后教我几招散打,他有好多招数,白鹤顶风,伏虎降兔,马蹄冲沙。
我笑着摇摇头,就我这样的体能素质,一千五百米就够呛了。
蒋雪调笑我:&ldo;看你弱不禁风的,以后跟着哥哥,哥哥护着你。
&rdo;
我心里如喝蜜一样甜。
他和我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我们一起看碟,一起听音乐。
我们被《辛德勒名单》里的黑白肃杀场面震撼,我们久久欣赏纳京高的爵士。
我们在昏黄的傍晚,泡上一杯咖啡,静静地听浑厚沙哑的《花样年华》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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